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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公司类型的营业执照变更指南

小编 2022-09-30 18:37:48

分公司变更登记

分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因公司的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表式(4))

(4)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改变营业场所、负责人还应填写: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如何办理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如果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就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来讲:如果需要变更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就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中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如果变更营业场所,就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变更负责人,就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就会给换发《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公证

法人资格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法人资格的活动。

申办法人资格公证,当事人应向其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应进行年检注册,因此,企业法人在申请办理公证前应办理年检注册。

2、法人名称、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范围、住所地有无变更,如果有变更,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再申请办理公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小常识

律师在实务当中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谓一点都不陌生,无论是做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就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也经常见到这一文件。我们以为它很简单,不就是一个营业执照吗?你说它简单,那是因为你把它想简单了。我们在做法律尽职调查时会大量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为在做法律尽职调查时需要研究的很细,突然发现原来我根本不了解这个文件。在实务当中慢慢的我也掌握了一些经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简单的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颁发给法人组织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是颁发给非法人组织的,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严格说来《公司法》的表述是不够准确,《公司法》表述成《营业执照》,其实应该准确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做法律文件时一定要表述准确。把一个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就得出洋相了。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表述成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表述成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的,每个企业只核发一个,应当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的位置,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副本为折叠式的,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多个。副本一般在外出办理业务等时使用,如: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参加诉讼等等。副本复印件盖上企业行政公章就可以当原件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是企业设立以及历次变更是否完成工商登记的证明。

3.什么时候才需要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实务当中,有时候你会见到企业有很多份营业执照,一开始还疑惑怎么这么多份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发?后来研读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才明白。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第9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也就是说只要上述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4.通过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信息,可以得知企业是否可以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按照《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公司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可以得知公司是否通过了年检。企业通过年检的,会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其中,属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改变的,经变更登记后,在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每年的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工商登记机关在这一期限内完成对企业上一年度的年检。如:2011年3月之前你只能看到通过2009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因为2010年得年检还没完成。

5.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所地就得联-想到是否涉及到特殊的用地?如:如果是开发区用地,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政策,享受一些优惠等等。

6.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来判断企业规模,出资是否缴实?出资没有缴实可能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从注册资本要立刻联-想到出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是否是分期出资?是否已经完成了验资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等。

7.通过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已经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到行政许可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凭证才可以经营。如:当你在经营范围一栏看到房地产开发。那你的第一反应就是企业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那你就得审查一下企业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审查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并与登记的经营范围相对照,也是律师在做法律研究时的一项重要工作。

8.从公司类型联-想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或外资,一旦涉及到国有资产或外资就得慎重,涉及到许多专门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行政许可的事项。

9.从成立日期联-想企业历史沿革的复杂程度,以便重点审查各阶段企业变更文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诉讼主体问题

企业法人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其他原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其法律后果是企业法人经营资格被剥夺,从而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终止,只是不能从事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前,其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其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所以,在企业法人被吊销后,只要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其仍可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


营业执照变更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程序是什么样的呢?需要到哪些部门(包括国家的、地方的部门),需要到各部门提交哪些资料?具体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以下是易物流网为你整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变更、个人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法人、企业名称等的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

4.有关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只变更董事的免交)

具体的流程是先向工商部门说明需要变更的事由或事项,取得相关的表格,回来逐项填写办理,再提交给工商部门。等待审批。


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的材料

有限公司住所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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